摘要: 木贼始载于《嘉佑本草》,此后历代本草均有收载。宋代至今,木贼有“节节草”、“笔筒草”、“笔头草”等多种别名;其基原以木贼科植物木贼(Equisetum hyemale L.)为主,但仍存在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现象。历代产地多见于今陕西省、甘肃省境内,现广泛分布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宋代木贼的采收以农历“四月”为主,现多于夏秋季采挖。木贼的炮制包括“炒黑”、“去节”等,现多以“切制”为主。木贼味甘微苦、性平微温,无毒,主归肝、肺及胆经,具有发汗解肌、明目退翳、固崩止血、消积等功效,为“肝之专药”、“去翳明目要剂”,可用于目生翳障、迎风流泪、肠风下血、脱肛、喉痹、疟疾、崩漏等症。本文的考证结果不仅为木贼的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用药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为其深入研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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