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实现内蒙古地区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制定,家畜甲烷(CH4)与氧化亚氮(N2O)排放的估算不可或缺。以《中国畜牧兽医年鉴》2000—2020年内蒙古地区家畜存栏数为基础,利用《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和《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中给出的排放因子与计算方法,对21年来内蒙古地区家畜CH4与N2O排放量做出估算。结果表明,2000—2020年,平均家畜年末存栏数为6 612.50万头,肠道CH4排放量为808.60 Gg,粪便CH4排放量为55.06 Gg,粪便N2O排放量为13.63 Gg,2015年家畜肠道CH4排放量达到高峰,为920.95 Gg,2006年粪便CH4和粪便N2O排放量达到高峰,分别为65.63和15.45 Gg。家畜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平均为877.29 Gg,其中肠道CH4排放量占家畜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92.17%,粪便CH4排放量占家畜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6.28%,粪便N2O排放量占家畜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1.55%。反刍动物家畜肠道CH4排放占家畜总温室气体排放的83.83%~90.30%,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其中在2000—2004年、2016—2017年上升速度较快,2005—2016年呈现平稳上升趋势,2017—2020年趋于平缓。21年间内蒙古家畜粪便CH4和N2O排放总体呈现先增加后下降的趋势,家畜肠道CH4排放总体呈现先增加后趋于平缓的趋势。家畜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主要受反刍动物家畜肠道CH4排放影响而非粪便中CH4与N2O排放的影响。本研究为内蒙古地区“双碳”目标制定中家畜温室气体减排部分提供了数据参考和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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